設為首頁    |     收藏本站    |     電子畫冊












首頁  >  行業知識  >  建築消防常識建築消防常識
施工現場消防安全
發布人員: 新聞來源:茂榮集團 發布日期:2016-07-23

1)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。
 
2)電氣裝置附近禁止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并配備消防器材。
 
3)電氣火患,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。
 
4)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距離不少于5米,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少于10米。
 
5)進行焊割時要事先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體;在外架上焊割要采取屏隔措施。
 
6)倉庫、易燃易爆生産場地、木工房等處需配置滅火裝置;吸煙需到指定場所。
 
7)滅火器的挂放位置要醒目,滅火器頂端離地面應為1.5~1.8米。
 
8)工地禁用的“三爐”是指:電爐、煤油爐、液化氣爐。
 
9)氧氣瓶不能露天曝曬,不能倒置平放。氧氣瓶用紅色膠管,乙炔瓶用黑色膠管。
 
10)照明燈泡禁用紙或布遮蓋,以免溫度升高引起火災;不準躺在床上吸煙。